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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中心2014年伊滨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四)-2、3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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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中心2014年伊滨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四)-2、3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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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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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中心2014年伊滨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四)-2、3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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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 TAHP-2015-077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中心委托,就2014年伊滨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四)-2、3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14年伊滨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四)-2、3 二、项目概况:
2014年伊滨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四)-2、3,项目总投资约2452099.56元,资金财政资金。
三、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1、采购范围: 施工图内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一标段为投资1535495.11元的庞村镇九贤小学教师宿舍楼项目和掘山小学教学楼项目、二标段为投资916604.45元的伊滨区中小学校门窗改造项目 3、工 期: 一标段为120日历天,二标段9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企业须提供2012-2014年教育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至少1个;项目经理须提供2012-2014年教育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至少1个;(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5、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人只能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请有兴趣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大饭店写字楼1402房间。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开户许可证(原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原件) (9)企业须提供2012-2014年教育同类工程项目业绩(原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10)项目经理须提供2012-2014年教育同类工程项目业绩(原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两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需将标段括申请人联系表(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在内的全部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如需更换,必须提供有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印章。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报名时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5上午9时30分,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 2015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 银燕商务酒店3楼会议室(洛阳唐宫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中心 联 系 人: 秦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9660896 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3217618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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