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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灵寿县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南寨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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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灵寿县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南寨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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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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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灵寿县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南寨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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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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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tongji/-->"center-->"center_l-->灵寿县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南寨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采购内容: 南寨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采购用途: 卫生院业务用房项目实施地点: 南寨卫生院院内供货时间: 2015.5.30-2015.12.30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建筑面积1173.6平方米。 (详见招标文 信息()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灵寿县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南寨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 hbgdzb-2015-137 采购人名称: 灵寿县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 采购人地址: 灵寿县北环西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311-8252130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26号恒大城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7031153 采购内容: 南寨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采购用途: 卫生院业务用房 项目实施地点: 南寨卫生院院内 供货时间: 2015.5.30-2015.12.30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建筑面积1173.6平方米。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报名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北京时间)。
5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用工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 (4)无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 证件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3年5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 梁严严 联系方式: 0311-87031153 传真电话: 0311-8703799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本网站、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注: 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5年5月7日 采购办初审人: 复核人: 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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