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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乐都区瑞丰花园小区建设工程(Ⅱ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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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乐都区瑞丰花园小区建设工程(Ⅱ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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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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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青海省乐都区瑞丰花园小区建设工程(Ⅱ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青海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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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规模与概况: 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乐都区碾伯镇七里店东村,包括: 5、8、9、10、12号楼,总建筑面积32658.32平方米, 计划工期:2015年6月10至2017年6月10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5年度“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 30时至17: 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青海东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5年度“进青备案手续”)。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万方招标网、本网站”上发布。
招 标人: 海东市乐都区东方全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乐都区碾伯镇新乐大街13号 邮 编: 810700 联 系人: 巨先生 电 话: 0972-7411069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东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 邮 编: 810600 联 系 人: 冶先生 电 话: 0972-8616085 2015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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