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江西省万安县革命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
江西省万安县革命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江西省万安县革命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万安县革命烈士陵园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已由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万发改招标核字[2015]80号核准,实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万安县民政局 二、工程名称: 万安县革命烈士陵园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 万安县五丰镇中洲村 四、工程概况: 纪念碑,瞻仰神道及纪念碑广场周围护坡,瞻仰广场二、瞻仰神道地面铺装,瞻仰神道台阶,排水沟,沉砂池等,投资约580.16万元; 五、资金国家零散烈士墓抢救保护专项资金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 约580.16万元 八、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市政、园林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 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各一名),“五大员“均应具有上岗证书。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原件。
5、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它要求: (1)万安县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 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原件,三无证明应注明主送单位: 万安县民政局①证明该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②证明该企业拟派建造师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若原有中标在建工程还未完工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在开标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提供书面变更批准手续,并将变更批准手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者变更无效),③证明该企业和建造师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违犯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根据赣建建[2013]21文中45家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及本人身份证;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3)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经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审查,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五年内),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十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6月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网站(网址 />十三、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必须通过投标人法定注册地址或分公司注册地址上传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6月2日上午10时00分 2、 开标时间: 2015年6月2日上午10时00分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县建行二楼开标大厅) 4、 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400元(不含软件使用费)。
招标单位: 万安县民政局 联系人: 郭辉斐 联系电话: 13970615033 招标代理机构: 万安县金芙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796-5709287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