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湖南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招标通知 |
|
|
湖南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湖南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正文-->新政办函〔2015〕64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项目 申报及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是省、市交办的重点工作,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农贸市场化改造摸底的通知》(湘商建〔2014〕28)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市场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具体建设改造标准符合湘商建设〔2013〕40号文件确定的《湖南省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湖南省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
(二)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齐备。
(三)已经建设改造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乡镇(场、办、区)要按照当地城镇建设要求和商业网点规划,对辖区内拟建设和改造的农(集)贸市场进行调研论证,在此基础上制定建设改造计划,于5月31日前将新化县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申报摸底表(详见附件)报县商务局市管股,并将相应的电子文本发至电子邮箱(xhswsgg@),由商务局进行汇总,建立全县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的项目库。
三、申报原则 (一)坚持分轻重缓急、协调发展的原则。 对有利于取缔马路市场、促进城乡环境整治建设、营造安全卫生和便捷放心消费环境,及党政重视、项目推动力强,基础工作扎实、前期手续完备,市场交易量大、人员密集区域的项目优先进行申报。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上报项目应先由商务主管部门从项目库中筛选,提出具体意见,再与财政部门进行协商,联合进行实地考察后,集中会审、确定方案,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核把关批准方可行文上报。
四、工作要求 县商务、财政部门及各乡镇(场、办、区)要严格把握工作原则、标准,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同时,县商务局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跟踪监管;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计划、统筹和监管,科学安排项目资金,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各乡镇(场、办、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改造任务。
附件: 新化县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申报摸底表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新化县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申报摸底表(点击下载)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