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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东县紫琅路、气象局北侧支路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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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东县紫琅路、气象局北侧支路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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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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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如东县紫琅路、气象局北侧支路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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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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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如东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网上招投标) 1、工程名称: 如东县紫琅路、气象局北侧支路建设工程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紫琅路位于县公安局新大楼东侧,县文广新局西侧,南起长江路,北至县公安局东门;气象局北侧支路位于县气象局北侧,质监局在建工地南侧,西起武夷山路,东至气象局东厕围墙。
(2)建设规模: 紫琅路道路长约157m,宽约16m;气象局北侧支路道路长约236m,宽约12m。 工程造价约382万元。
(3)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6/3至2015/9/29,工期: 150日历天。
3、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如东县政府投资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丙类以上(含丙类)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东县政府投资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一、二级建造师(含临时)。
4、其他投标条件:
二、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开标时须现场签到; 三、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四、具体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9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 五、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具本单位2014年6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如遇养老保险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3-68508580)。 所有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 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 六、中标单位在办理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科,提交县外企业在如东县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办理的加盖单位公章的2015年度进县备案手续复印件;县内企业办理的2015年度信用管理手册年检备案手续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 七、本工程招标资料费用255元,投标人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时需缴纳(网上支付)。
八、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计分法(详见附件一)确定中标人。
5、开标需携带的资料:
6、信息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5月7日起。
7、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时间: 2015年5月7日起 地点: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所有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255.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00元整。
8、确定中标人方式: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 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 盛晓州 电话: 1524059346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 联系人: 王海军 电话: 0513-84130958 传真: 0513-84130958 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评审通过后,对商务标评标进行计分统计,分项得分及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按总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进行资格审查。
三、技术标评标 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如果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按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处理。 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1、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 2、主要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工期、质量、技术指标等实质性要求的; 4、附有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等条款。
四、商务标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平均值9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5家时,依次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直至取最终5家)。
评标基准价=A×K,(K值为0.88、0.89、0.90、0.91、0.9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开标现场从上述四个调整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备注: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五、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本工程的招标人委托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标差额保证金进行统一监管,中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中标差额保证金缴纳帐户为如东县财政专户,收款人: 如东县财政局,开户行: 建行如东支行营业部,账号: 32001647336052519554。
六、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经办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 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七、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八、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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