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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港公园里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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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港公园里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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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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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金港公园里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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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金港公园里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施工总承包邀请公示 2015-004486-1307-120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港公园里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夏发改核字[2014]205号 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津鑫旺金港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私人或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港公园里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位于经济开发区,人民公园东侧,银城路北侧,建筑面积32820.35m2,合同估算价9060万元,计划工期。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单位,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德州市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港608室报名。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贰级、叁级资质,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地进德施工企业须持外地企业"进德"备案证明;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需要的材料: 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要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工资拖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外地企业"进德"备案证明。 另外还须提供本项目主要组成人员的证件1.施工员2.安全员3.材料员4.质检员5.资料员。 以上证件须是本单位人员)。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夏津鑫旺金港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夏津县经济开发区,人民公园东侧,银城路北侧 地址: 德州市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港608室 邮编: 253200 邮编: 250100 联系人: 肖总 联系人: 徐经理 电话: 0534-3367669 电话: 1390534663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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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5269886878@ 电子邮件: 48403103@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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