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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崇信县2015年锦屏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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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崇信县2015年锦屏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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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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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甘肃省崇信县2015年锦屏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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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我办受崇信县锦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崇信县2015年锦屏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应资质合格的参加。
一、招标编号: CHXZHC--2015005 二、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 锦屏镇冉李村硬化道路0.6公里。
第二标段: 锦屏镇文家咀村修建排洪渠1公里。
第三标段: 锦屏镇于家湾村绿化美化项目采购: 黄杨5000株,冬青1000株,国槐100株,柿子树950株,配套安装绿化带道沿2000米,墙体增白8000平方米; 第四标段: 锦屏镇野雀村道路硬化1公里。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建造师须具有三级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投标人同时提交投标企业法人及建造师检察院行贿受贿案件告知函(原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均为否决性条件,完全符合视为合格施工企业,否则,谢绝投标。
五、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地点: 甘肃省崇信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六、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5月28日9: 00前在崇信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投标,9:30在崇信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开标。
七、联系人: 杜小春 电 话: 0933-6124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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