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雄开发区古镇小学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 | 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CXS15[054] |
| | 原上章完小校址 |
| | 施工 |
| | 新建 |
| | 计划投资约900万元 |
| | 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承包方须具备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和施工资质(施工实力),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A、投标申请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年检合格有效),且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须持有效的入滇备案证;B、投标申请人须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申请截止时间止的基本帐户存款不低于500万元的银行现金存款自有资金证明(该证明必须由投标申请人基本帐户所在开户行出具(附开户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否 |
| | 2015-05-07 8:30 |
| | 2015-05-11 17:30 |
| | 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发区紫溪大道三号桥头拨云中心402室) |
| | 将吉 |
| | 18987834727 |
| | 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前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身份证及投标申请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纳证明、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省外企业时须持有效入滇备案证、投标申请人须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申请截止时间止的基本帐户存款不低于500万元的银行现金存款自有资金证明(该证明必须由投标申请人基本帐户所在开户行出具(附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书证件必须为有效的原件(当时核对后退还),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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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限定为7家。 资金全额投融资,投标申请人中标后,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历天内,将不低于中标价30%的资金打入楚雄辖区内银行设立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内,该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建安工程费。 由承包人融资的100%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一年内支付50%,第二年内支付30%,第三年支付20%,详细描述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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