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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国际贸易仿真与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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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国际贸易仿真与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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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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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国际贸易仿真与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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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发布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信息广东省政府采购网2015-05-0715:52:2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编号: GZSW14157HG4137C采购品目: 教学设备 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韦春红项目经办人: 邓红燕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的委托,对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国际贸易仿真与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ZSW14157HG4137C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国际贸易仿真与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 包1: 88万元,包2: 2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内容、数量: 本项目共分2个包,包1: 国际贸易仿真实训室与综合实训室建设;包2: 国际贸易教学视频资源库及视频点播平台。
2、采购预算: 包1: 88万元,包2: 26万元 3、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包1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设备(台式电脑、投影机)的制造商,则须是所投主要设备(台式电脑、投影机)的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代理证书),或具有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 3、台式电脑和空调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第十七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 该清单可查询本网站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请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包1投标人还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8日起至2015年5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8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5月28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 电话:
020-83592216 电话:
-- 传真:
020-83595411 传真:
-- 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联系地址:
-- 邮编:
510010 邮编: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韦春红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丁老师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3592216-819 项目负责人电话:
-- 开户行: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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