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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大楼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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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大楼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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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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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大楼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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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大楼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大楼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县发改[2013]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大楼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址: 伊宁县城南区火车站路 2.3建设规模: 1200平方米。
2.4项目计划额: 185万元。
2.5招标范围: 采购3部电梯及附属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三级及以上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具备C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具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电梯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代理商必须具有针对本次招标的电梯生产企业单独授权委书。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投标报名 5.1投标报名时间与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7日(春节期间休息),每日上午10: 00时至14:00时,下午16: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在伊宁市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中心三楼313室来人报名。
5.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2.1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2.2投标人如为经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且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厂家对经销商的产品经营、代理唯一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不接受公证件,并同时提供两套盖公章的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报名,请于2015年2月28日至3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 00时至14:00时,下午16: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另需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 阿先生 联系电话: 13399998288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庆香 联系电话: 0999-899732718299222268 监督机构: 伊宁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999-4026395 章验证失败 用户登录 关闭 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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