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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东城区鹿鸣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投资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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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东城区鹿鸣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投资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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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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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东城区鹿鸣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投资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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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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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本招标项目“东城区鹿鸣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投资商”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许昌市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资金为中标人全额投资。 该项目现采用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东城区鹿鸣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投资商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概况: (1)鹿鸣湖公园项目占地约326.26亩,其中水面面积约5.8万平方米,绿地面积约13.4万平方米,园区道路及硬化面积约2.5万平方米,配套设施约1044平方米,投资7916万元。 (2)湿地公园项目占地354.8亩,其中水面面积约2.1万平方米,绿地面积约18.6万平方米,园区道路及硬化面积约2.7万平方米,投资8520万元。 (3)东湖公园提升改造,投资7602万元。 (4)玉兰路(新兴路—永昌大道全长4981米,红线宽40米,两侧各10米绿化带,投资8563万元。 (5)金叶街(玉兰路—雪松路长2371米,红线宽50米,两侧各15米绿化带,投资5566万元。 (6)清潩河橡胶二坝人工砾石床工程,投资4800万元。
2、项目总投资: 约42967万元。
3、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4、计划工期: 三十六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 1.5 亿元(含)人民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及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地)级分行及以上级别的银行(开户行)开具的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含)的银行存款证明,有效期至开标之日。
4、开标前乙方须向甲乙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打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亿元。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自2015年 5月7日起至2015年 5月 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30至11∶3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许昌市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交: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自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7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许昌市魏文路天瑞街交叉口东200米东泰大厦13楼。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需在规定期限内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 许昌市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 联系人: 李先生;电话: 0374-2959917、18639728212 地址: 许昌市新兴路东段。
2、代理机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女士;电话: 0374-3163160、13663743896; 地址: 许昌市东城区东泰大厦9楼;E-mail: hongye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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