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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醴陵市林业局旧楼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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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醴陵市林业局旧楼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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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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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醴陵市林业局旧楼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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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林业局旧楼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以醴招标核【2015】12号核准表核准招标。 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醴陵市财政资金,预算投资人民币约贰佰叁拾玖万元。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醴陵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醴陵市林业局旧楼改造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醴陵市左权路128号(原公安局院内)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对醴陵市林业局搬迁至醴陵市左权路128号(原公安局院内)办公场地进行改造。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主办公楼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2215平方米;2、森林消防办公楼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358平方米;3、森林公安办公楼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518平方米;4、食堂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304平方米;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本网站 5、三栋办公楼、入口处及居民楼外墙改造;6、室外地坪改造。
2.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必须为《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类别中的企业;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为: 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 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实力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该项目实力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托管账户,以查询到账为准,各投标人必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清楚投标人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未按规定提交项目实力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在按本招标公告4.1款确定了入围投标人后,未入围投标人的项目实力保证金将在确定了项目入围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转入账户。 入围投标人的项目实力保证金将在确定了项目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转入账户。
项目实力保证金提交的形式: 银行转帐 项目实力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 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醴陵市支行 帐 号: 5976 6519 5328 4. 入围及评标办法 4.1投标入围办法: 招标人将根据株政投预[2012]03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执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各投标人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下午17: 00时截止(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大厅服务台(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办理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等技术资料的具体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 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此项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出席时提供。 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原件); 7)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8)拟任技术负责人房建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9)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原件); 10)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 11)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 12)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3)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资格证书(原件); 14)项目实力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提交凭证(原件)。
说明: 1.以上1—14项原件必须提供。 2.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3. 投标人在按照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提供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料后,不得随意变更人员,若确需变更人员时,必须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招标人及监管部门的同意并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后才生效。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将统一提供电子版本,由各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处以拷贝或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得。
6.3 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答疑将采用网上发布方式,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 上午10时,地点为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大厅服务台(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cn/)及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电子屏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电话: 0731-2328196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醴陵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 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醴陵市大桥北路环卫巷5号201 联 系 人: 史先生 电 话: 0731-23452111 传 真: 0731-23452111 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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