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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0415201509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发改字【2015】6号、东发改字[2015]21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及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港市长山镇新升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1318平方米,其中,硬化面积9330平方米。 安装LED高杆灯1盏、太阳能LED照明灯14盏、篮球架2副、健身器材6台(套)、休闲木椅12套,修建公厕1处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 东港市长山镇。
2.4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 (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内容。
2.6投标保证金: 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等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0日,于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近1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复印件2套),在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30号交通物流6楼)进行投标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9时30分。
5.2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9时30分。
5.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东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港市东港路133号)。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港市长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18641527006 招标代理人: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024-2330166613050374677 201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