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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沁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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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沁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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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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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重庆市沁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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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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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沁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沁招【2015】023-1号 采购编号: QYZFCGGKZB0201504020 本项目沁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已由焦发改投资【2014】23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沁阳市人民法院,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委托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其“沁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4日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在规定时间内一标段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一标段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沁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2 招标编号: 沁招【2015】023-1号 采购编号: QYZFCGGKZB020150402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建沁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约1147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 沁阳市常付路与怀府路交叉口西北角,怀府路西沿北侧,西临规划路。
2.3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为本工程项目总投资内的所有勘察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所有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需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逾期不再受理。
4.2 报名地点: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沁阳市建设北路)。
4.3报名时须携带: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2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3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沁阳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宋先生 地 址: 沁阳市怀府西路 联系电话: 13462811094 招标代理: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卢先生 地 址: 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电话: 18625883399 九、监督部门:
沁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91-5692551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91-5614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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