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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能耗管理平台硬件、软件升级以及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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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能耗管理平台硬件、软件升级以及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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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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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能耗管理平台硬件、软件升级以及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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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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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委托就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能耗监测管理平台硬件、软件升级以及维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能耗管理平台硬件、软件升级以及维护 二、项目编号: 2015-C063 三、 磋商内容:
1、根据静安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案,到 2015 年,基本建成覆盖本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实现对全区约100幢能耗在线实时监测和科学管理。
2、项目预算: 118.2万元人民币 详细内容请见磋商文件 四、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备同类软件开发能力(提供建筑能耗监测、能源管理软件相关著作权登记证书); 3、在上海设有常驻开发及售后服务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开发、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支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登记与查询网址: 上海政府采购网( />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软件升级、维护资质(提供自行开发的相关著作权登记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必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从新开具证明) 6、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澄清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6日起至2015年5月14日(上午9: 00~11: 00和下午13: 30~15: 30) 报名地点: 西康路658弄5号2楼 联 系 人: 胡世暘 李珍茹 联系电话: 62551263;62551681 传 真: 62551127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5日下午14: 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5日下午14: 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西康路658弄5号4楼 八、磋商方: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注: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磋商文件,请自带好U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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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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