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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抚松县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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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抚松县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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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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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抚松县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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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DH-2015FZB7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白山市发展改革委以白山发改审批字[2014]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抚松县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2招标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及改造道路5532米,铺装车行道面积5162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30214平方米,新建给水管线7950米,污水管线6612米,雨水管线5490米;新建燃气管线8850米,阀门井9座,调压柜9台;新建供热管线8010米,换热站9座。
本次招标内容为抚松县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3项目总投资: 9064.33万元。
2.4工程建设地点为: 抚松县城市棚户区9个小区,分别是抚松县城区敖东雅苑、清华园小区、水岸丽景、乐业小区、北苑小区、滨江名苑、丰悦城小区及松江河镇天池圣景三期、宏成花园。
2.5 设计服务期: 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24日,共21日历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同时具备给排水、燃气、热力、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投标人应按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手续后方可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8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近三年(2012、2013、2014)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近三年度(2011、2012、2013)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吉林省内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要求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 系 电话: 13804498234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袁经理 联 系电 话: 13194370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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