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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陆丰市产业园区邻里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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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陆丰市产业园区邻里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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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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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陆丰市产业园区邻里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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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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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陆丰市产业园区邻里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陆丰市产业园区邻里中心(一期)工程经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陆发改【2015】37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深圳市对口帮扶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陆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了优选该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现决定实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 陆丰市产业园区邻里中心(一期)工程; 1.2、建设地点: 陆丰市; 1.3、工程规模: 陆丰市产业园区邻里中心(一期)工程,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本工程总造价29547863.34元,建筑面积14895.90m2;建筑高度42.90m,建筑层数地上11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1.4 、工程计划工期为 270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且达到招标文件和国家规定的要求; 1.6、招标项目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2.资金深圳市对口帮扶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近3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施工能力和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 陆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4.1、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需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3、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广东省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需提供各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复印件及各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4、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5.以上报名资料一式四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陆丰市产业园区邻里中心(一期)工程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 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5月2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陆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 标 人: 陆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6号 联系电话: 18923589168 联系人: 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联系电话: 18138128333 联系人: 肖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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