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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留送村等11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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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留送村等11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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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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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201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留送村等11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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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201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留送村等11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ZFCG-GC-2015-29 2.2 建设地点: 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驻地东北部,共涉及留送村、崔家庄村、东埠前村、西埠前村、河西村、边家庄村、官路村、小埠前村、兴隆村和向阳村等11个行政村。
2.3 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907.61公顷,新增耕地19.30公顷。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为项目区内机井工程施工;二标段为项目区内淘河以北的农田建设;三标段为项目区内淘河以南、崔家庄河以东的农田建设;四标段为项目区内淘河以南,崔家庄河以西的农田建设。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16.885324万元,其中一标段109.323986万元,二标段428.951904万元,三标段404.382108万元,四标段374.22732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一标段投标人资质条件: 须具备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至四标段投标人资质条件: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分至4:30分,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温泉路北首宝龙城市广场B2-2002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至四标段投标人须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二至四标段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 邮 编: 271029 联 系 人: 刘方庆 电 话: 0538-8652161 传 真: 0538-8652161 电子邮件: cl8652161@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 泰安市温泉路北首宝龙城市广场B2-2002室 邮 编: 271000 项目经理: 刘平 电 话: 0538-6232826 传 真: 0538-6232826 电子邮件: sdhyhata@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山东农业大学支行 账 号: 3700 1698 1080 5014 8510 8. 监督部门 泰安市岱岳区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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