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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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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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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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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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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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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2、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3、采购人名称: 邯郸市林业局 4、联系人: 郭淑梅联系电话: 0310-8062907 5、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全称: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6、地址: 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大楼(人民东路342号四楼421甲) 7、联系方式: 电话0310-2031778传真: 0310-2031778 8、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政府采购联合体应具备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涉及资质要求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具有与采购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工商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或工程咨询(林业类)甲级资质;⑦谈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和招标文件规定资质证明文件。
9、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已在“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的供应商,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按网上操作程序进行投标响应,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经资格注册联系人审核后按“(1)”获取招标文件(邯郸市政府采购网主页有弹出窗口信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说明如何进行注册、修改权限、采购响应、上传采购文件等操作)。
10、资格注册联系人及电话: 李先生电话: 0310-3052024 11、本项目预算: A包70万元,超过预算为非实质性响应。 本次谈判不收取标书费 12、谈判方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提交不低于报价总金额的1%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 谈判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为谈判方有效的现金支票(适用于邯郸市市内邯山、丛台、复兴三区)、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适用于邯郸市市内邯山、丛台、复兴三区之外的其他地区);其它形式的谈判保证金无效。 谈判保证金票据原件,须于谈判截止时间前密封现场交纳,谈判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做入谈判文件中。
13、谈判响应时间: 2015年5月7日8: 30分至2015年5月14日17: 30分(通过网上流程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报名后,请与资格注册联系人联系,审核时间为8: 30-17: 30分,节假日休息) 14、谈判文件递交时间: 电子文档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谈判开始时间前;纸质谈判文件递交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前30分钟; 15、谈判开始时间: 2015年5月20日9:30; 16、谈判地点: 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四室(人民东路342号四层); 17、项目前段联系人: 李先生电话: 0310—2031772 18、项目后段联系人: 申先生电话: 0310—2031775 19、账户名称: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 建行邯郸人民路支行账号: 13001648608050007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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